苏州古城区146个城中村改造启动 计划2010年前后完成
昨天市政府举行市政协提案通报协商座谈会,记者从会议上获悉,我市将分门别类地加快金阊、平江、沧浪三个城区范围内现存146个城中村(无地队)的改造。 位处东南环立交西北方向的城湾地区城中村将作为改造试点项目。城湾地处城市出入口周边地区,属于必须拆除的类别,共有城中村7个,分别为小桥巷、高田上、河南村、河北村、里城湾、外城湾和新村点,总户数465户。该地块改造后的用途为住宅,分别为商品房与定销房,计划于2010年完成。 据统计,我市中心城区城中村共计146个,分布在城区各个区域,相当一部分集中在城市窗口地区、干道、高架两侧以及城市主要出入口,而且规模不一,大至四五百户,小至几户、几十户,地块形状极不规则,改造的难度比较大。根据我市《关于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意见》(苏发[2008] 20号),我市将通过“样板引路,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方法来稳步推进,力争用几年左右时间推进城中村的改造。具体将依据地理位置、规划用途、轻重缓急等特性把市区146个城中村分为六大类型。 第一种改造类型为“新城开发”,这样的城中村位于三个新城规划区内,共有43个,占总数的29.5%,由三个新城按新城建设进度在今后几年内全面完成拆迁改造。 第二种改造类型为“土地储备”,即地块被规划为居住、商业等用途,地块拆平后可上市交易,共计23个,占总数的15.8%。这些项目均已完成前期拆迁调查,部分地块已申领拆迁许可证并进场拆迁。 第三种改造类型为“必须拆除”。即位于敏感地段(包括高速、高架、主干道、运河、胥江、国道两侧以及火车站附近),这些地段的城中村严重影响城市景观和功能,共计有20个,计划今后每年实施3至4个项目。 第四种改造类型为“结合项目改造”。即按城市规划,在城中村地块上将建设其它城市建设项目,共23个,占总数的15.8%。这批项目由市政府在制定年度城建交通资金计划时考虑安排实施。 第五种改造类型为“改善”。即城中村的房屋、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良好,规划用途仍为居住,通过适当投入即可实现环境面貌改善,共计6个,占总数的4.1%。这类城中村的改善由政府依据财力情况逐步实施。 第六种类型为“待定”。即沪宁线以北规划用途未确定的城中村,以及古城区内原南园地区的部分城中村,共计31个,占总数的21.2%,这类项目由市政府根据新修编的城市总体规划另行研究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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