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住建局发文!鼓励线上开盘!
近期,苏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切实做好全市房地产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将严格加强人员、活动管控。鼓励各企业通过线上开展经营活动,非必要情况不举办大规模线下开盘、交付、推广会等聚集性活动。 公告原文:
关于切实做好全市房地产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苏建函房〔2021〕268号
各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相关企业:
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市房地产领域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保障市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做好全市房地产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防控责任
各市、区住建部门要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及时督促辖区内房地产、经纪、租赁等房地产领域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各单位、企业负责人为防疫工作的首要责任人,应切实担负起本单位疫情防控责任。
二、做好从业人员管控
1.开展全面摸排。各市、区住建部门要督促辖区内房地产、经纪、租赁等房地产领域企业,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情况摸排统计,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积极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2.减少离苏出行。各单位、企业从业人员合理安排出行,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旅游或探亲,特别是要避免前往疫情风险较高的地区。确需外出的,必须严格执行员工离苏报备制度,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前往疫情风险较高的地区的人员,返苏后应主动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
3.严格外出返苏人员管理。近期凡是有南京市、张家界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人员,要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备,开展核酸检测,并严格按照各项规定落实防控措施。离苏外出人员和所在单位、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防疫安全。
三、落细落实防控措施
1.加强经营场所常态防控。各单位、企业要对进入办公场所、交易大厅、售楼处、门店、经营公寓等场所的人员进行信息登记、测温,查验苏康码和行程码(卡)。要加强对重点地区人员的防控,对来自境外的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严格按照规定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切实做好常态化防控管理工作。
2.严格大型活动管理。鼓励各企业通过线上开展经营活动,非必要情况不举办大规模线下开盘、交付、推广会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按防疫要求,做好现场秩序维护和应急预案,并向属地政府报备。
3.加强卫生防疫宣传。要深入开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在各类经营场所现场和生活区显著位置张贴卫生防疫宣传广告,提高人员的防控意识,自觉做好自身防护。
四、有效处置突发状况
各市、区住建部门要督促辖区内房地产领域企业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管理体系,建立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储备必要的疫情防控物资,按规定设置疫情隔离观察场所。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遇到突发情况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并立即上报。
除本通知外,中央、省、市有关疫情防控的要求,各单位要一并坚决落实。确保房地产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管理到位、检查到位、措施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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