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挂牌出让10宗地 太湖新城占一半供地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批准,苏州市吴江区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位置及规划指标概况
具体详见规划部门提供的规划条件说明。其中: 1、编号wj-j-2014-002号地块商服用地为住宅区配套(其中社区工作站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菜场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并且以上两项在竣工验收后无偿提供给政府使用);该地块成品房住宅建筑面积(计容)大于等于总住宅建筑面积(计容)的50%。 2、编号wj-j-2014-003号地块成品房住宅建筑面积(计容)大于等于总住宅建筑面积(计容)的50%。 3、编号wj-j-2014-004号地块需按出让方提供的建设方案施工建设,建成后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房产、土地证后,由政府进行整体回购,回购价格为土地按100万元/亩,房产(带装修)暂按4200元/平方米结算,结算价最终以审计为准。 4、编号wj-j-2014-005号地块需按出让方提供的建设方案施工建设。
6、编号wj-j-2014-008号和编号wj-j-2014-009号地块在同里古镇保护区内或周边有文物保护建筑,报名时需提供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出具的20万元建设保证金凭证。 7、编号wj-j-2013-010号和编号wj-j-2013-011号地块建设为旅馆配套用房,全部产权不可分割。 8、根据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区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吴江区住宅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和管理暂行意见的通知(吴政规字[2013]6号)要求,编号wj-j-2014-002号、编号wj-j-2014-003号地块、编号wj-j-2014-007号地块需配置幼儿园或支付异地配套建设费用。 9、以上地块内绿色建筑有关要求需按照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区政府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吴政发[2013]103号)及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要求执行。 二、竞买对象范围和资格 本次挂牌的十宗地块,在本区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含法定代表人与股东)、自然人等均不可申请参加。 编号wj-j-2014-02号地块、编号wj-j-2014-003号地块、编号wj-j-2014-006号地块、编号wj-j-2014-008号至编号wj-j-2014-011号地块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之外,均可申请参加。 编号wj-j-2013-004号至编号wj-j-2013-005号地块、编号wj-j-2014-007号地块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和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之外,均可申请参加。 三、挂牌地块的起始价及组成 挂牌单价内涵详见上表。 四、挂牌、报名日期 挂牌期限:2014年2月14日—2014年2月28日上午11时;报名截止期限:2014年2月26日上午11时30分。 五、安排及有关事项 1、挂牌期限截止前1小时停止更新挂牌价格。在停止更新挂牌价格期间,仍有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出让人对该地参照土地拍卖方式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现场竞价的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2、以上宗地要求在2015年2月28日前开工,2017年2月27日前竣工。竣工日期以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为准。 3、本次挂牌不接受邮寄、电话、电子邮件、口头申请及联合申请。 4、有意竞买者,可于挂牌之日起(正常工作日)持挂牌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在2014年2月26日上午11时30分前支付保证金后,到苏州市吴江区行政服务局土地储备交易窗口(21窗口)办理报名手续。 5、本次挂牌备有详细文件资料,敬请参与者于本公告发布后与苏州市吴江区行政服务局土地储备交易窗口(21窗口)联系、索取资料。 联系地点:苏州市吴江区行政服务局土地储备交易窗口(21窗口) 苏州市吴江区国土资源局 二○一四年一月二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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