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苏州市区保障房公积金贷款贴息开始办理

2012-03-31 10:14 浏览人数:1379次

       据市公积金中心昨天举行的通气会上获悉,2011年度市区保障性住房的公积金贷款贴息业务开始办理了,此次贷款贴息约涉及市区1100多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户均贴息3000多元。按公积金中心的匡算,此次市区贷款贴息涉及资金370多万元。


       市公积金中心为减轻购买保障性住房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资金支付负担,在去年12月6日出台了保障性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政策。政策规定,凡市住建部门认定的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借款人所购自住住房为政府定向供应的保障性住房,借款人在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期间,未发生连续逾期3期和累计逾期6期以上行为的,都可以享受公积金贷款贴息。


        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分三个时间段受理贷款贴息申请,从3月31日至4月7日,电话通知100户家庭试行办理。4月7日与14日举办两次专场受理,市区管理部事先会发送短信提示每位借款人的申办日期和时间段。从4月14日至5月31日,未能在专场申办的,可在工作日,到市区管理部城区服务大厅和高新区服务大厅(狮山路95号)设置的“贷款贴息办理专柜”申办。


  此次贷款贴息期限从2011年1月开始至2011年12月。借款人在申请日前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贴息额度为借款人上一年度正常偿还公积金贷款利息总额的50%; 借款人在申请日前未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贴息额度为借款人上一年度正常偿还公积金贷款利息总额的40%; 按规定比例计算后年度贴息额低于500元的,按500元计
算;但借款人年度实际支付贷款利息低于500元的,按实际支付利息计算。


  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提醒,为避免专场办理日借款人集中拥挤现象,市区管理部事先会以短信方式,提示每位借款人申办的日期和时间段,以及所需携带的证件和材料,借款人务必按提示日期和时间段前往申办。在受理截止日后的1个月内,经审核确认的贷款贴息资金将一次性拨付至借款人指定的有效银行卡(折)内。


  据悉,公积金贷款贴息每年办理一次,每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可申请三年。以后年度借款人贷款贴息申办,市区管理部将以公告等形式提前发布。


  申请贷款贴息所需材料


  贷款贴息业务办理,采取借款人申请、市区管理部受理审核的方式进行。借款人在向市区管理部提出贷款贴息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借款人本人或代办人现场签名的《苏州市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二)借款人公积金卡(原件1份);


  (三)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四)属代办人代办的,需提供借款人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五)有效银行卡(折),户名必须与借款人一致(原件、复印件各1份);

  (六)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吴江楼市网为您提供吴江房产信息和吴江二手房信息!了解更多吴江楼市资讯请到www.wjloushi.com/

  • 吴江二手房,租房,扫以上↑微信二维码关注

  • 更多吴江楼市资讯,请扫以上↑微信二维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