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晓苏:以房养老推行正当时

2011-10-31 17:43 浏览人数:592次

八年前,以房养老就被提出且得到批示,但却迟迟未落地。8年后,以房养老终于从纸面向现实迈进。

10月21日,北京市民政局首次提出以房养老概念,鼓励开展以房养老试点业务。北京市老龄办也透露,目前正在论证研究以房养老以及针对企业的相关鼓励措施。

对此,本报记者专访了以房养老的最早倡议者也是积极推动者——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理事长孟晓苏。他认为,目前在中国推行以房养老的时机已成熟,以房养老是解决中国养老难题的一项积极补充。

中国房地产报:北京市民政局首次提出开展以房养老试点业务,这释放出什么信号?以房养老在8年前就提出了,为何迟迟未落地开花?

孟晓苏:这当然是一个好消息,意味着以房养老终于向前推进了。以房养老发展起来之后,能够为我国养老资源不足提供有效补充。

我在2003年就把以房养老(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建议提交给温总理,温总理当时就批示了。结果却等了8年,这8年中一直有人不断提出。当然以房养老的推出面临很多障碍。那时《物权法》尚未出台,解决不了物业自动续期的问题,这让保险业不敢涉足,但随着《物权法》的出台以及《保险法》的修订,法律不完善的问题已经解决了,现在可以办了。

中国房地产报:前不久,银监会负责人曾表示,如果是房价上行期,以房养老问题不大,但如果房价下行期,有可能遇到问题。对此,你怎么看?

孟晓苏:我国住宅的土地使用权是70年,但是对于土地上面房屋的所有权是归于个人的,房屋的所有权是永久性的。2007年颁布的《物权法》中规定,土地的70年到期后,住宅的土地使用权是自动续期的。

另外,大家所担忧的房价下跌问题。我们可以明显看到,这8年中,年年都有人担心房价下跌,但实际上呢?房价这8年中上涨了3倍。如果保险公司在8年前就开始做,现在早赚了。

中国房地产报:大家现在普遍关心的是土地使用权自动续期是无偿的还是有偿的,这个在《物权法》好像没有明确规定。你怎么看城市土地使用年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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