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限购升级 下半年苏州楼市发展形势更严峻

2011-08-02 10:03 来源:吴江楼市网 浏览人数:2631次

       “自8月份起补缴社保或者个税的不予开证明,也无法办理房产证。”苏州某售楼处的工作人员证实,最近接到有关方面通知,从8月份起补缴的社保、个税坚决不允许开具证明,更不允许持补缴社保或者个税证明的购房者买房。

 

       今年3月份,苏州市新版楼市限购令出台,其中一条规定: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违反限购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并由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为了能避开限购令,楼市中的买卖双方往往通过补缴社保的方式来规避限购令。据了解,上半年,通过补缴社保、个税,不少外地人士都顺利买到的房子。其实在限购令开始实施之后,苏州市住建局相关处室的工作人员就表示,对于补缴社保或者个税的购房者他们是不予办理产权登记的。而辨别社保或个税是正常缴纳还是补缴也很简单,补缴的证明上都会有一个“补”字。

 

        但开发商方面也透露,现在购房者都能开到不带“补”字的社保或者个税证明。有的确实存在客观理由,经过协商单位会同意在个人出钱的前提下由单位帮忙补缴,也有通过社保代理公司等,交几千元手续费来换取相关证明的。有开发商表示,限购实施的近5个月以来,虽然大部分购房者都属于符合购房资格规定的,但是也有个别人是通过各种方式、途径开具到了证明,以此获得买房资格,这在业内也早已不是秘密了。

 

       为什么苏州会突然又在社保和个税上加大马力?有不少开发商表示,苏州应该是受到“沪似条”影响。7月26日,上海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印发《关于加强本市商品住房销售行为监管严格执行住房限售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沪四条”),明确规定“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持《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购房的,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日期须符合‘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累计缴纳满12个月’的规定,补缴的不予认可”、“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严格按照住房限售有关规定开展销售、经纪业务,认真核对购房人户籍、婚姻、个税或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

 

       对于实施情况,据几家此前接受社保、个税补缴证明的房企了解,有关负责人均明确表示,7月底还有可能接受几单,不过数量已经很少,从今天起,就绝对不可能再通过补缴的社保、个税证明来买房了。有业内人士表示,下半年苏州楼市政策环境将比上半年更苛刻,政府的态度也更坚决、明确,实际上也是一个打击投机、抑制投资的明显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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