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调解不当 政府将被问责

2011-06-27 14:39 浏览人数:929次

       土地征收、城镇房屋拆迁等行政争议今后将优先通过行政调解的方式解决

 

       本报讯记者从近日市政府下发的《北京人民政府工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中了解到,今后,有关土地征收、城镇房屋拆迁、治安管理等方面的行政争议将优先通过行政调解的方式解决。对不积极主动配合行政调解工作、不能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的有关区县政府和部门,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予以问责。同时,为了加强行政调解工作,本市政府各部门都将在部门内指定专门处室承担行政调解工作。

 

      意见中指出,当前本市仍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特别是随着本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城乡一体化建设等工作的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也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应充分利用行政调解工作优势,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对于行政调解的工作重点,意见明确主要分为两类。一类为重点解决好土地征收、城镇房屋拆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治安管理等方面的行政争议。另一类为重点解决好交通损害赔偿、医疗卫生、消费者权益保护、物业管理、劳动争议等与行政管理有关的民事纠纷。对于涉及资源开发、环境污染、公共安全事故等方面的民事纠纷,以及涉及人数较多、社会影响大、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纠纷要主动进行调解。

 

      为避免可能存在的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方法或是调解结果等情形的出现,意见明确,行政调解必须遵循自愿原则、合法原则、公平公正原则和注重效果原则。在行政调解中,行政机关作为当事人一方时,与行政相对人的地位平等。同时,行政调解还要追求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和法律价值。

 

      此外,为了强化行政调解的效果,意见明确,对于重大行政争议,有关区县政府以及部门要主要的研究解决措施,抓好落实工作。对不积极主动配合行政调解工作、不能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予以问责。


吴江楼市网为您提供吴江房产信息和吴江二手房信息!了解更多吴江楼市资讯请到www.wjloushi.com/

  • 吴江二手房,租房,扫以上↑微信二维码关注

  • 更多吴江楼市资讯,请扫以上↑微信二维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