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城区中低收入无房家庭可申请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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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中央媒体对苏州公共租赁房建设管理情况和住房保障工作经验的专题采访中了解到,从今年开始,市区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8平方米以下的最低收入、低收入、中等偏低收入三类家庭中的无房家庭,可以申请配租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其中中等偏低收入家庭的租金标准为市场平均租金的70%,低收入家庭为平均租金的50%。
今年,市政府把建筑公共租赁住房列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到目前,已完成新建2万套(间)公共租赁住房的任务,这使全市公共租赁住房已达590多万平方米、11万多间(套)。目前公共租赁住房已经成为解决我市新就业人员及外来人员居住问题的主要手段。同时,我市正逐步将那些符合住房保障条件,但买不起经济适用住房的城市居民,也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位于横塘的晋源桥公租房小区将于近期开工,政府一期投资4亿多元,建设住房9.3万平方米、1489套,主要为城市居民量身订制。
目前苏州市住房保障“十二五”发展规划和苏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草案)确定的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三类保障对象,即符合现行住房保障条件的城市居民家庭;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从毕业当月计算起未满60个月的新就业人员;在本地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外来务工人员。(媒体来源: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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